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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01 00:00:00
来源: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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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全力实施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战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结合迪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基础全面夯实,办学条件根本改善,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体系逐步健全,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全州教育发展仍然面临学前教育普及率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不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任务艰巨,控辍保学任务重,教育内涵发展后劲不足和内生动力不强等问题。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作,深刻认识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是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迪庆藏族自治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先导性和全局性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奋力推进迪庆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强基础、提质量、补短板、增活力的思路,加强学前教育、抓好义务教育、办好高中教育、发展好职业教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质量提升工程、德育立人工程、教育精准扶贫工程,努力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推进全国迪庆藏族自治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统筹谋划,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夯实控辍保学措施,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共教育保障能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倒逼,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齐短板,破解难题的原则。 

(三)基本思路 

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迪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迪庆州“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发展教育先导,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教育动力,把教育均衡作为发展教育基础,把提升质量作为发展教育根本,秉承“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继续教育应时发展,师风师德持续提升,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促进教育公平,实现跨越发展。 

(四)目标任务 

到2020年,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与省定标准,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打造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发展新品牌,建设面向东部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辐射中心。 

教育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教育管办评分离体制机制逐渐完善。政府对教育管理的权力清单模式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逐步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成效明显,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彰显,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评价制度逐渐完善。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监督的公共治理新格局。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至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8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争取独立设置一所高职院校;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左右。 

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教师数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得到优化。教师培训和学习交流深入开展,教师专业素质大幅提高。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93%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80%以上,小学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8%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8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 

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改革成果及推广应用更加有效,教学模式多样化发展,课堂教学效果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职业学校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成熟,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得到增强。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举措 

(一)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程 

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州委、县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工委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成立州委、县市党的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州、县市委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 

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迪庆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实施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程,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全部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提升组织能力,突出政治功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学校治理、团结动员师生,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师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担负起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担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教育、阳光校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全面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教育人才是加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教育系统要紧紧围绕党管人才的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教育人才政策,做到慧眼识才、良方聚才、诚意爱才、大胆用才,把党内党外、州内州外的教育英才聚而用之,鼓励引导教育人才向农村地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让教育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形成人才引领、整体提升、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程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搭建适宜教育发展的空间和平台。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专心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的新格局。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界定政府职能边界,依法划分政府与学校的责任与权力,清理整合各类面对学校的管理事项,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规范教育决策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健全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专家论证、公开讨论、公示听证和风险评估机制。 

完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落实《迪庆州州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教育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探索寄宿制学校发展和学校管理制度。加快实行全州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足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注重发挥广大一线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教育的内生动力。 

优化教育治理结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各级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体制。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参与管理监督的中小学学校运行机制。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全面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优化学校内部管理,丰富学校内涵、突出学校个性、提升学校品位,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办特色学校。 

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公办与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结构和比例,促进公办、民办协调发展。推进公办学校多种形式办学,鼓励社会力量或省内外知名教育集团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支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管理团队托管多所学校,促进薄弱学校提升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制定民办学校管理办法,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深入开展迪沪及迪昆、迪玉、迪曲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加大教师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探索教育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推进管办评分离、教育咨询、质量评估等逐步交由专业中介机构办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教育评价体系改革,通过社会公开招标、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评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努力建立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型教育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强化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制定教育系统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及待遇向一线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向超工作量的教职工倾斜。 

推行教师交流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县域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交流制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帮助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提高教师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确保每年10%的校(园)长和10%的骨干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交流轮岗。高中学校教师在州域内高中学校之间交流,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县域内学校之间交流。 

落实乡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500+X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X最低限由各县市和开发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除保障性住房外)租金减免。落实教师免费体检制度。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改革,减轻乡村教师工作负担。统筹县域内教师编制管理,保障乡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从教。 

(三)全面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健全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教师编制专项管理,根据在校生变化情况,按照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实施办法规定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编制标准,在省核定全州事业编制总量内核定各阶段教职工编制,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新增教育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农村幼儿园教师、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实行高中紧缺学科教师直接招聘政策。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安保人员、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等,根据学校规模核定岗位,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合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解决,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到位,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科学制定教师考试注册制度,争取奖惩并轨,强化在职教师资格管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制度,为缓解人才不足压力,凡享受高级教师职称和正高级教师职称待遇人员,自聘任之日起,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州内服务期至少应在3年及以上。采用考核招聘方式招聘本地及州外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和高中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鼓励实施国家“特岗教师”计划补充教师;培养定向师范生,积极争取省内各师范院校每年为迪庆定向培养50名师范生,采取定生源地、定服务年限、定服务学校直接就业的方式进行培养。 

完善校(园)长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州、县两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提升地方培训能力。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个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借助各高等师范院校采取置换脱产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上门、名师讲学团、异地跟班(挂职)研修等模式,开展多样化培训。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实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三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加大 “双语文”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力度。积极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省、州级培训项目,参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校(园)长培训,建立校(园)长专业化学习制度和培训制度,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校(园)长分类、分层、分岗按需施训,促进校(园)长专业化发展。 

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相统一,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办法,实行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和重大师德问题责任追究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完善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创新高中教师补充机制,在教师编制、职称待遇、住房保障、安家补贴等方面制定特殊优惠政策,通过人才招聘等方式,引进省内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迪庆州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体系,采取高中全学科教师整建制到发达地区培训、到优秀学校挂职、加强继续教育、聘请退休优秀教师顶岗置换等方式,不断提高高中教师专业素质。 

加强和完善教研队伍建设。重视教研队伍建设,以研促教、教研结合,州教科所配齐配足高中教研人员。为教研员专业发展提供充分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教育科研人员培养、选拔和培训制度,实行“有为”才能“有位”的竞争机制,采取高中教研队伍在全国范围招聘、州内择优选调和公开选拔等方式补充完善,建立和完善兼职教研员的聘任机制;义务教育阶段教研队伍在全州范围内择优选拔补充和实行现任教研员的轮岗交流,让教研队伍做到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加强教研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奉献精神的教研队伍,形成州、县市、校(园)三级教育科研网络体系。 

(四)全面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逐步覆盖”的思路,重点实施“三个一”建设工程,即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的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和完善学前2年免费教育,努力争取学前3年免费教育,建立健全补助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生活费的机制和政策,不断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2年幼儿入园率大幅提升。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全州农村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全面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按照“以强带弱、协作联动、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原则,整体规划义务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帮扶关系,通过交流任教、跨校上课、师徒结对等方式,实现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高中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向管理要效益,向教研要质量,努力提高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与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和知名高中联合办学,探索高中集团化办学、委托名校管理等办学模式,带动薄弱学校快速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办好各种特长班、兴趣班,使学生在音体美书法等方面得到有个性的、有爱好的发展。进一步挖掘普通高中办学潜力,到2020年,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7300人以上,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达到云南省二级一等高完中水平以上,教育质量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职业教育要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职教集团,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职业学校要以增强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重点打造和培育旅游、水电、生物、师范教育、医护等特色优势专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办班形式,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培养更多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五)实施教育信息化质量提升工程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以信息技术有效应用为核心,以教师信息技能培训为主线,构建中小学信息化应用服务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将网络“百兆到校,20兆到班”提高到“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教育管理信息库、教育教学资源库更加充实完善,教育云平台资源质量大幅提高,有效解决师资不足和学科结构性短缺及校本资源不足的问题。立足应用、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使教育信息化资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实现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完善教育信息化智能管理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系、职能管理体系和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调。加强教育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一体化的设备维护和技术服务队伍。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和规范体系,实现教育行政管理、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的智能化。建立教师信息化应用考核体系,纳入教师职称晋级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必要条件。通过智能管理体系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充分显现。 

(六)推进德育立人工程 

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科学定位德育目标,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学校引导、家庭配合、娃娃抓起,使德育层层深入、有机衔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成长的每个阶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师生坚定拥护党的全面领导,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持续增强“五个认同”,全面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文化、道德品格、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 

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掘各门课程中的德育内涵,加强德育课程、思政课程。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育德与育心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解放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亲和力和针对性。用好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科技资源的育人功能,发挥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挖掘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 

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培养认知能力,引导学生具备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学会学习、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的素养,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合作能力,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培养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养成创新人格,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创新创造。培养职业能力,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践行知行合一,积极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程 

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实施《云南省教育进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州、县市、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五级控辍保学机制,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主任、教师控辍保学主体职责,强化有关部门控辍保学的职能责任,坚持“责任控辍、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的工作方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精准扶贫工作中义务教育保障到位,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好国家、地方、高校、迪庆专项计划、藏汉双语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免费医学生计划,扩大省内各公办高校实施迪庆招生专项计划,根据就业岗位空缺和需求情况,大力培养“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用型人才。积极争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招生计划向迪庆藏族自治州倾斜。积极争取西藏、青海、甘肃和四川迪庆藏族自治州高校支持,拓宽迪庆藏族自治州高中双语毕业生升学渠道。继续做好对口帮扶的昆明、曲靖、玉溪优质高中采取混合编班形式举办迪庆高中班工作,增加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健全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形成全覆盖有实效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好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普通高中3年的14年免费教育。全力推进中职教育全覆盖试点工作,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健全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体系,全面落实本科优秀大学生和直过民族建档立卡户本专科学生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贫困家庭大学本科学生精准资助项目。同时,在争取国家、省倾斜支持的前提下,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金,实现学生资助从学前教育到大学的全覆盖。 

推进中职教育全覆盖。全力推进迪庆州中职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引导初中、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州内外职业院校就读,进一步增强劳动者脱贫致富能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1 人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掌握技能,实现就业、改变人生,实现教育扶贫就业脱贫。 

四、进一步完善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努力做到教育工作“六优先”,即: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补齐教育短板。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各级部门齐抓共管教育的工作体制,实行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政策落实和教育质量提升,成为熟悉教育、情系教育、支持教育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抓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推进科教兴州、人才强州战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部门责任 

实现科技兴州,人才强州战略目标,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共同担负起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管理、指导、服务等职能,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要落实支持教育发展的投入政策和激励机制,研究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的办法。机构编制部门要保证每一所学校所需教师编制。组织、人社部门要与学校共同推进教师招录、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发改、工信、住建、国土、水务、审计、金融、税务、防震减灾等部门要为学校建设提供相应支持。公安、交通、安监、司法、卫计、工商、路政、综治、食药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学校权益、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农牧、民政、林业、环保、文体广新、扶贫、科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残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体卫艺建设、帮困助学、扶贫助残、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完善保障措施 

认真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法定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并全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其中30%用于职业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各级人民政府在保证国家、省级对学校公用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对教育公用经费投入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县市、乡镇政府负责学校迁建、新建和扩建征地和前期工作经费,避免出现学校用公用经费违规支付征地等费用。县市人民政府要努力推进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做好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辍保学、校园安全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教。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确保教育经费来源稳定,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四)建立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鼓励全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设立激励资金13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业化班主任队伍培养机制。实行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将班主任津贴作为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州直学校(除州幼儿园外)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按一年10个月计发,每年安排70万元。制定《迪庆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办法》。建立以“入口看出口”的激励机制,州级设立高考质量激励金,激励资金每年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县市设立初中、小学学业水平测试鼓励金。建立州级名教师工作室20个、每年每个工作室补助工作经费5万元。培养10名州级专家型优秀校(园)长、50名州级专家型名师、100名州级学科带头人、200名州级骨干教师,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推行校(园)长职级制。实行任期制并定期轮岗、交流。建立校(园)长队伍激励机制,完善校(园)长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校长专业化发展。各种激励项目要制定实施细则,分级负责落实,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五)加强督导机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推进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建立督学选拔聘任、督学资格认定、督学责任区和跨责任区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特别是教育投入情况的督导。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办学质量督导监测工作,丰富和创新督导内容。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绩效考核挂钩制度。 

(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学校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教育部门成立学校安全科。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全力以赴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校舍、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禁毒防艾、性侵、校园欺凌、交通、治安、消防、涉水、大型活动等重点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依法治校,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扎实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营造校园法治环境,积极创建法治校园。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及时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好教育教学管理职责。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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