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
要取得教师资格证,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并取得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下载均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暂时每年下半年举行一次。考试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云南省都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发公告。提前仔细浏览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的内容,就能明白教师资格考试的方法和要求。
迪庆州教师资格考试由迪庆州教育局管理。
笔试由迪庆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咨询电话:8224901
面试由迪庆州教育局人事科组织,咨询电话:8288845
有关教师资格考试问题咨询,请用以上提供的渠道进行咨询。
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迪庆州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具有迪庆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迪庆(在迪庆工作并签订了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在迪庆且能提交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2.合格的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出具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出具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