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4日进行,本次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所有考场均安排在具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中。为使您顺利参加考试,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考试中严格执行。
一、考试安排
请广大考生于11月4日前及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网”(www.ntce.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有您本次考试的考点、考场、座位号、考试时间及考生须知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并认真执行。迪庆州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设于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3日下午考生按《准考证》上考场代码,可在校门口查看考场示意图。
二、考生须知
1.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 考试实行“安检”,建议考生不要穿带含金属材质的衣物,有特殊器械(医疗器械等)须先到医院开具证明。考生入场,除可携带2B铅笔、黑色钢笔、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携带进入考场。考生严禁将书籍、资料、计算器及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违者以违纪论处。考生的贵重物品进入考点前请自行妥善存放,若带入考点摆放发生遗失,考点概不负责。
3. 第一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进行“安检”,其余各场开考前30分钟进行“安检”,考生须准时到达考场,“安检”结束,考生直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能交卷出场。考试时间一到立即交卷,拒不交卷继续抢答的考生将按违纪处理。
4. 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位置准确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答题时用2B铅笔填涂客观题作答,用黑色碳素笔答主观题。凡因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楚或不按规定用笔,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受刑法的制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资料、器材、手机等通讯工具,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抄袭他人答案的,都属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别提示
考点周边不安排考生车辆停放处,考生不得自行带车,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安排,准时到达考点。
咨询电话:0887-8224901
迪庆州招生办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