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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2018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2 12:03:30
来源: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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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助力全州教育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云南省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03号)要求,迪庆州各县市2018年计划公开招募退休的优秀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span>

一、香格里拉市2018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公告

(一)招募岗位

2018-2019学年,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名,具体岗位详见《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退休教师可登录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查阅相关招募信息。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云南省范围内)招募一批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2.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不超过55岁(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

(4)身体条件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3.其他要求

(1)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2)讲学教师不得报考原退休单位岗位。

(3)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香格里拉市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经费保障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云南省银铃讲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03号文件规定,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2.政策保障

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各个环节不向退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五)自愿报名

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于8月27日-8月31日按照《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需求表》(附件1)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发至香格里拉市市教育局邮箱(2864265078@qq.com)。也可到香格里拉市教育局现场报名,现场提交《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详情请电话咨询香格里拉市市教育局。

(六)资格审查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根据招募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公示公告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讲学教师。

(八)签订协议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经审核,身体条件不适合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的一律不签协议不聘用。

(九)上岗任教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我市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讲学教师特长,选准学科专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云南教育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人事股 0887-8226147

附件1:香格里拉市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附件2: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

  1. 德钦县2018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公告

    (一)招募岗位、对象、条件及其他

    1.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德钦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1)乡镇小学语文教师2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迪庆州内退休的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在65(含)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同时应符合所在地区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讲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讲学。县教育局与拟招募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州教育局统筹、德钦县教育局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从受援县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和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8月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及传真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德钦县教育局人事股。

    (2)网络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表方式进行报名,申请人认真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于2018年8月25日前传至德钦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870690244@qq.com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负责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补助经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讲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教育局负责本地讲学教师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地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讲学教师的招募、体检、录取、协议签订、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认识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三)政策保障。

    德钦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讲学设备和生活设施。要充分听取讲学教师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关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德钦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7-8415112

    附件1:德钦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附件2: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

    三、维西县2018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公告

    (一)招募岗位、对象、条件及其他

    1.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维西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1)乡镇小学教师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维西县内退休的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同时应符合所在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原单位返聘的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州教育局统筹、维西县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核或遴选;(4)公示公布;(5)签订协议;(6)上岗任教(首批讲学教师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位)。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及传真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2)网络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表方式进行报名,申请人认真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于2018年8月22日前传至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599237281@qq.com.

    (六)联系方式: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7-8628083

    附件:附件1 维西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 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doc

公告附件1:德钦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计划表.doc

公告附件1:维西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计划表.xls

公告附件1:香格里拉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计划表.doc

公告附件2: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doc

迪庆州银龄讲学招募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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