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离不开安全的环境。为了给孩子们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感,请各位家长朋友们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师生财物,向学生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线索。
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犯学生的权益违法犯罪行为
5.学校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及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6.欺凌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7.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校园贷”、“套路贷”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9.各类涉校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情形。
10.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
11.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违法犯罪情形。
12.排查参与或垄断学校营养餐、食堂食材采购供应、教学设备采购等的黑恶势力线索。
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执法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3.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教职员工、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向香格里拉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提供投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887—8224736;
邮箱:406978139@qq.com
信件投寄地址:迪庆州教育体育局体育馆4号门,邮政编码:674499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