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社事局、州藏文中学、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暑期学习负担过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暑期学习负担过重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18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州中小学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集体补课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占用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补课,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参照执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严禁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经营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县市要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保障学生合法权利,不得加重学生暑期学习负担。
二、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三、严控暑期作业总量
学校要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放假前对学生假期作业作出规划安排。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积极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要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避免因各科作业累加后数量过多而导致学生负担过重。切实让孩子在暑期得到休息调整,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学习生活。
四、密切家校暑期合作
学校和教师要在暑假前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全面开展家校衔接活动,帮助学生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假期里教师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短信等形式,经常了解暑期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孩子从事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和文体活动,按时就寝,不沉迷网络游戏,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暑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保证完成好作业。
五、努力拓展暑期服务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学校图书馆、运动场等资源,可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委员会组织有意愿的家长志愿值班和引入社会志愿服务等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暑期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积极探索暑期减负、托管等具体措施,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在暑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可视兴趣需求适当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要加强与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会组织协调沟通,充分利用社区街道提供暑期看护、托管等公益服务,缓解双职工家庭暑期看护难题。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馆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功能,组织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的艺体科技、研学等活动。开设专门平台,组织引导学生进行线上党史知识学习。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的线上学习和书法创作。学校如委托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要加强对研学内容的审核把关,严防意识形态风险和有害不良信息。
六、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各县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暑期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工作加强统筹指导、作出专门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要加大暑期巡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监督,打一场“群防群治”的人民战役。对于学校和其他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实。对处理涉及收费退费等重要问题时要讲究方式方法,确保社会稳定。
各县各校要将有关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于8月31日前报至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李静
电话:8225350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