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公示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根据《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学校推荐上报,德钦县教育体育局评选会评选,现将2名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尼玛此里 ,男,藏族,中共党员,高级教师,乡村从教30年,现任德钦县第二小学副校长。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原始学历中专,后因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深造,2008年2月获得函授本科学历,2016年10月聘任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尼玛此里同志从教至今,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安心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既教书又育人,深受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98年教学统测中三年级语文第一名、三年级自然第一名;2000年教学统测中二年级语文第二名;2002年教学统测中四年级自然第三名;2003年教学统测中五年级数学第三名、五年级思品第一名、五年级自然第一名;2004年教学统测中一年级数学第一名、一年级语文第一名、三年级语文第二名、三年级数学第二名、三年级思品第三名、三年级自然第三名;2009年全县教学统测中五年级数学第一名、五年级科学第二名;2010年全县教学统测中四年级思品第一名、三年级思品第三名;2011年全县教学统测中三年级科学第三名;2007年被德钦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教师”;2008年被奔子栏镇政府评为“优秀教师”;2009年被奔子栏镇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德钦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2013年在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评为迪庆州“农村教育突出贡献奖”;2014年参加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圣典香格里拉”文艺表演;2015年在奔子栏镇党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七一”“党在我心中”红歌比赛中荣获“二等奖”;2018年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先进个人”;2019年被奔子栏镇政府、德钦县第二小学评为“优秀教师”;2020年被奔子栏镇政府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刘春萍,女,藏族,本科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高级教师。乡村从教22年,现任德钦县拖顶乡中心幼儿园教师。刘春萍同志,二十二年如一日,扎根农村山区,曾担任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等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一直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兢兢业业、教书育人、诲人不倦,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次被州、县、乡党委政府、学校评为优秀、先进个人。2003年教学统测中一年级数学第一名、一年级语文第二名;2004年教学统测中二年级数学第二名、一年级语文第二名、一年级数学第二名;2005年教学统测中三年级思品第二名、三年级语文第二名、三年级数学第三名、二年级数学第二名;2006年教学统测中一年级语文第二名、一年级数学第三名;2007年教学统测中二年级语文第三名;2008年教学统测中三年级科学第一名;2009年教学统测中四年级数学第三名、四年级科学第一名;2010年教学统测中五年级品德第一名、五年级语文第二名;2012年教学统测中四年级语文第一名、四年级品德第二名。2004年在迪庆州第六届体育运动会中荣获女子铅球第一名、女子跳高第三名,女子篮球第一名;2006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2006年在一师一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迪庆州教育局授予“先进教师”称号;2007年被拖顶乡人民政府、拖顶校区评为“先进教师”;2008年在迪庆州第七届运动会中荣获女子跳高第四名、女子“4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