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关于给予晋升云南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的请示》(迪香中发[2023]14号)文件。经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成立了专项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9日对香格里拉中学进行了办学质量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程序和要求,对评价体系总分1000分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办学效益的四方面A级指标、十项B级指标、三十六个C级指标,采取听取学校自评汇报、随机听推门课,参与学校教研组活动,查看校园环境、查实学校设备器材,参与全天教学活动,看学生课间操,查阅资料台账,对师生进行访谈,评估组综合评议等方式,在评价过程中运用定性与定量,过程评价与结果相结合、强化增值性评价的办法,对学校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评价。经评价组综合评议后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分数为:920.85分。C级指标中二级量化指标一个,已达到“云南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等级。按照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邮戳为准)等形式反映,匿名反映情况不受理。
通信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办公室
邮编:6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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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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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