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州教育体育系统实际,为做好2024年我州中小学教师、中专讲师、体育教练等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县(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规定,规范申报评审各环节工作流程,强化各县(市)、州直各校的推荐审核职能职责,按计划召开各级评审工作会议;评审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坚持标准条件,严把评审质量关,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2、 进一步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机制
(一)加大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州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教育体育局须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列入全州教育体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定期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公布外,还将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应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申报人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相关情况。
( 二)加大评审委员会监督管理力度。加大随机抽查、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将收回其评审权限。对部分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格、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基层推荐单位及县市推荐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推荐部门,暂停其评审推荐工作,责令进行整改。各评审工作承办部门,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完善工作程序,规范申报评审行为,健全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切实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和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
(一)规范申报行为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2.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提交材料当月最后一天为截止时间;履职年限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规范推荐审核程序
1.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十二“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二是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或未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2.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各级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或直接推荐至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
(三)规范评审程序及相关纪律
1.评审委员会在任期内开展评审工作,期满后各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自行按规定进行重新组建,并报职称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不按规定换届重组开展的评审行为无效。
2.评审委员会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拟同意上会评审的,在召开评审会议20个工作日前,州教育体育局或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将评审工作方案、资格审核情况(包括参与审核人员情况、审核未通过人员情况)及同意上会评审人员名单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评审行为无效。
3.召开评审会议前,各评审委员会须与参会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签订评审工作纪律承诺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4.评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5.有关班主任等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必须为在职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人及以上,并且提供书面承诺书,一旦有举报并且查实证明人证明材料虚假的,将追究证明人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
6.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推荐结果负责,认真推荐符合条件、全体教职工公认的申报人员。并且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如出现推荐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有关情况提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视情节轻重,停止学校(单位)推荐(评审)工作。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的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
(四)规范职称评审公开公示程序
1.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根据计划安排,须至少提前1月向社会发布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事宜,并抄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3.经各级中、高级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人员,在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前,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提交备案,同时报送公示情况书面材料。
4.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其门户网站或相关信息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在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由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报送公示情况书面材料。
四、有关事项
(一)强化申报材料规范性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迪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迪教体发〔2023〕72号)相关规定提交所需材料。
2.实行岗位管理的学校和单位必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开展职称(定向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3.各单位参评材料在评审前均须提交,在评审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补交任何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的资格认定时间不能作为履职起算时间,履职时间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约之日起算。
(二)教学研究报告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时,需经两位(非本校)同专业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鉴定,并由各级教研机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审核、签字认定。
(2)严格落实有岗申报制度。根据各县(市)、州直各校、各级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比例,结合迪庆州去年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定向评审实际,各县(市)、州直各校、各级局属事业单位申报2024年定向高级职称岗位数额按照剩余岗位数进行申报。乡镇级申报定向高级职称不受岗位限制。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力度,合理规划使用剩余岗位,结合实际需求,做到使用岗位有计划、有部署、有前瞻,让广大教师切实享受定向职称福利。
(三)对公开发表文章的查询及审核要求
申报教师如在职称申报材料中提交本人所发表文章的,须同时提供该文章所发表期刊的合法性查询结果截图1份(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和真实性查询结果截图1份(首选知网,其次万方数据、维普网),2份截图中必须包含网址信息和标注所发表文章的目录位置(注意:每篇文章均须同时提供2份查询截图)。具体方法及要求参照附件6落实,各县市及州直各校需加强论文审核把关,严格按要求审核提供的论文,出具审核意见。
(4) 继续教育规定
2024年申报人员履现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每年至少5分,由州教育体育局、县(市)教师发展中心按文件精神及教师培训实际出具继续教育学分相关证明。
(五)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时间
(1)迪庆州教育系列高级教师定向职称评审材料于9月13日上报并集中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迪庆州教育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将通过纸质版+电子报送方式上报,请于10月14日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并集中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迪庆州州直教育系列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于9月13日上报并集中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迪庆州体育系统一级教练职称评审材料于10月14上报并集中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迪庆州体育系列初级教练职称评审材料于10月14上报并集中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6)迪庆州讲师系列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材料将通过纸质版+电子报送方式上报,请于9月13日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并集中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各级各类评委会评审活动时间及内容
(1)初级职称评审时间:各级初评委评审活动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自定。
(2)中级职称评审时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活动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体育教练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活动于11月底前完成;中专讲师系列中评委评审活动于6月底前完成。具体评审时间由各评审委员会自定。
(3)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定向评审活动10月底完成;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活动10月底完成;中专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活动11月底完成。
(4)评审内容: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迪庆州教育体育系统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工作;体育教练系列一级教练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一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由州直教育系统及各县(市)自行组织开展)、中专系列一级讲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州民专自行组织开展);中专系列二级讲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体育系列二级教练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二级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州直学校、州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自行组织开展)。
(六)各县(市)及州直学校安排1至2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清点、接收及审核,办理相关接收、审核手续;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市)和州直学校领回材料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七)各县(市)安排审核材料人员审核材料期间食宿自理,往返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
3.迪庆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4.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要求
5.个人业绩汇总表
6.对公开发表文章查询及审核要求
7.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岗位使用汇总表
8. 评审名册(请用 A3纸打印)
9.报名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只需电子版)
10.个人职称申报操作说明(适用个人)
11.职称申报评审个人填写业绩档案操作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