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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迪庆州藏文中学、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为迪庆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杨静民、岳绍成为迪庆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09:11:01
来源: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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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办通202530号经学校和个人申请,州级审核,拟推荐迪庆州藏文中学、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为迪庆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杨静民、岳绍成为迪庆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1日至2025年8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

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电话:0887-8288845

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

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6号体育场4号门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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