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举措。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和《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要求,香格里拉市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现已完成自评。香格里拉市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大核心领域各项指标已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县标准,相关《自评报告》《申报表》《复评请示》已按程序报送至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经专题研究,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同意,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组织评估领导小组及评估专家组,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严格依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手册》,对香格里拉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开展州级复评。州级复评结束后,将按程序报请省级复核评估和国家认定,并要求香格里拉市针对州级复评反馈持续推动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标准化、现代化,软件建设优质化、内涵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协同发展。
为确保复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面向社会各界公示监督事项:
1. 监督时段: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9日
2. 监督内容:香格里拉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指标达标真实性等相关事项。
3. 反馈渠道:如有异议,请在监督时段内向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如实反映。
此次州级复评是推动香格里拉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恳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助力香格里拉市筑牢教育均衡发展根基,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联系人: 夏晓梅 李旭琴
联系电话:0887-8224736
迪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