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教发〔2017〕21号
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新学期学校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州直各学校:
2017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县(市)、各学校要结合去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等各项工作,针对当前低温雨雪和春季新学期安全工作特点,在开学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要突出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卫生、消防安全、宿舍管理、门卫值班、夜间巡查、教学器材设施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尤其是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各县(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学校门卫值班管理,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要特别加强防火隐患排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积极争取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协助,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及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努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切实做好新学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心组织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根据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维稳工作行事历》制订一份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周周有重点,天天有内容。在消防、地震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一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保证演练活动安全顺利,取得实效。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通过师生大会、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图片宣传、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网络、手机短信、多媒体影像播放等多种形式,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防火灾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传销、防诈骗、防毒品侵害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四、狠抓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学校一把手安全负责制。学校要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要加强对“责任不落实、要求不贯彻、措施不到位”人员的责任追究。各校校长在开学时要专题召开学校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组织对全体教师、安保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防,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不断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各县(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重大会议、重要敏感节点、学校开学及遇灾害性天气等情况期间,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对于重要敏感性、预警性、倾向性和苗头性信息,也要及时报告。
各县(市)教育局及州直各学校,在学生开学后一周内,把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到州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联系人:鲍学红 18008877565
迪庆州教育局2017年2月10日
迪庆州教育局安全科 2017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