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实施
教育信息化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州直高中学校,各县市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解决师资不足和学科结构性短缺及校本培训资源不足的问题,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使教育信息化资源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2016年迪庆州实施了教育信息化工程,为使教育信息化应用得到全面落实,根据《迪庆州教育局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迪教发〔2017〕130号)和《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方案的通知》(迪教发〔2016〕123号)要求,现将教育信息化应用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范畴,通过教育信息化的日常学习和教学应用,建立教师信息化应用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达到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我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的目的,通过教育信息化的深入应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实现对教育信息化继续教育学分的科学管理,现将迪庆州教育信息化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要求和实施细则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育信息化培训考试5分认定标准:根据《迪庆州教育局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迪教发〔2017〕130号),所有申报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教育信息化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取得5个学分。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采用信息化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对所有中小学学校教师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学分。标准为:教师在履现职期间每学年教育信息化绩效考核系统学分达到5分,认定本学年合格,教师职称晋级履职年限内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履现职期间有不合格的学年,依次顺延不合格学年数,直至合格),则认定达到教育信息化培训考试5分认定标准。州教育局每年8月发文通知本学年所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得分情况和合格人员名单。
二、绩效考核系统学分按学年计,即上年8月1日至本年7月31日为1学年,获得继续教育学分为本学年学分,职称评定时间有变化,则学年时间按评定时间进行调整。
三、教育信息化应用评分总分105分(含附加分5分)。教师信息化应用1学年系统评分达到60分以上即可获得教育信息化继续教育学分5分,系统评分低于60分则按比例折算计分。
四、系统评分主要构成为班班通应用(10分),教师课堂使用信息化(30分),公有云上传资源(含香格里拉市人教版)(20分),公有云在线时长(10分),公有云下载资源(10分),私有云上传资源(10分),私有云下载资源(10分),附加分(5分),合计105分。其中,100分由系统自动记录信息化应用情况并自动生成,附加分5分为使用其他教育信息化软件应用评分,由学校管理员按照使用量录入即可。具体评分标准今后也将随着教育信息化应用的不断深入和实际教学需要在线调整。
(一)班班通应用(10分)。教师全学年使用班班通教学时间按分钟计时,上课时长超过400分钟计系统评分10分,低于该时长按比例计分。
(二)教师课堂使用信息化(30分)。教师在课堂使用教育信息化授课时利用签到软件签到计时。教师全学年课堂使用教育信息化授课时间按分钟计时,上课时长超过2000分钟计系统评分30分,低于该时长按比例计分。
(三)公有云上传资源量(含香格里拉市人教版)(20分)。教师全学年上传的本人教学设计、随堂课件、微课、同步练习、拓展资源等,数量超过60个计系统评分20分,低于该数量标准按比例计算。
(四)公有云在线时长(10分)。教师全学年使用公有云平台时间按分钟计时,使用时长超过1000分钟计系统评分10分,低于该时长按比例计分。
(五)公有云下载资源(10分)。教师全学年下载公有云平台资源超过80个计系统评分20分,低于该数量标准按比例计分。
(六)私有云上传资源(10分)。教师全学年上传的本人教学设计、随堂课件、微课、同步练习、拓展资源等等,数量超过60个计系统评分10分,低于该数量标准按比例计分,此项内容不得与公有云上传资源相同。
(七)私有云下载资源(10分)。教师全学年下载私有云平台资源数量超过60个计系统评分10分,低于该数量标准按比例计分。
(八)附加分(5分)。针对部分学校存在使用学科网、淘课网等其他信息化软件进行教学的情况,根据各个平台使用上传和下载数量进行计算,数量超过50个计系统评分5分,低于该数量标准按比例计分。此项统一由各学校管理员在学年末根据各系统的统计在系统平台填报,不得虚报,一经查验发现虚报,当年继续教育学分计0分。
五、教师不得通过挂网(账号登录而未实际使用),非本人作品虚传等虚假方式获取系统积分,一经系统判断发现或者学生举报,计当学年继续教育学分0分,并做通报处理。
六、各县市各学校要把学校信息化应用考核平均分作为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将教师使用教育信息化得分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从2018年开始,州教育局将各学校和各县市的教育信息化绩效考核平均分作为目督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县级管理员要做好系统内本县教师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各县市各学校管理员收到文件后,尽快修改本校管理员密码。香格里拉市要做好人教版数据对接工作。各学校管理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在教室多媒体上自行安装签到软件(有系统还原软件的需关闭还原功能后再安装),及时新增未注册教师和新录用教师,对交流和调入调出教师,及时报上级管理员给予调整,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小学校点统一由中心校管理,纳入中心校考核。
八、州教育局将定期按季度对各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反馈,各县市和各学校要按照反馈情况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不断引向深入。
教育信息化系统应用问题通过咨询各县教育信息化QQ群解决,绩效评价系统问题咨询电话:8222063,技术支持QQ号码460915531。
附件:1、《迪庆州各学校管理员名单》
2、《州直各高中学校和各县市上学年信息化使用情况反馈》
3、《课堂签到软件压缩包》
迪庆州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