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7年教育信息化应用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州直各高中学校:
根据《迪庆州教育局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迪教发〔2017〕130号)要求,2017年教育信息化培训考试定于2017年9月2日举行,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7年参加职称晋级的中小学学校教师。
二、报名方式
各县市教育局和州直各高中学校要认真核实本县2017年申报职称的教师人数,在8月20日之前统一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上报州教育局电教室,各县市各学校接收文件后及时宣传到位,确保所有2017年参加职称晋级的中小学学校教师知晓并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考试要求
州级高中学校考试统一由州教育局组织,各县市考试统一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州级派出巡视员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州级考试地点为迪庆州民族中学北校区,各县市统一在县城所在地一所学校按时间要求自行组织。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日9:00—11:00。
四、学分认定标准
教育信息化考试总分为100分,教师信息化应用考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即可获得教育信息化继续教育学分5分,考试分数低于60分,则认定为不合格。达到合格标准的,由州教育局发文认定。
五、考试内容
迪庆州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中硬件和软件的使用,教师参考迪庆州教育信息化第二期培训时下发的教材“迪庆州教育信息化用户使用手册”进行学习。
2016年第一期教育信息化培训已经获得学分的可以不参加考试。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教育信息化应用继续教育学分按照《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实施教育信息化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迪教发〔2017〕155号)执行,其他方式取得的信息化继续教育学分只计入继续教育学分总分,不作为信息化应用继续教育学分。
州电教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灿梅(电话:18008876219)
附件:《迪庆州中小学学校教师教育信息化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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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