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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教育信息化应用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00:00:00
来源: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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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教育信息化应用考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州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学实效性,全面提升我州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形成学习型社会体系,使迪庆州教育信息化应用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位迪庆学子,迪庆州教育局在2017年9月2日组织了全州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考试。2017年9月4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74号)的通知,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由于我州部分老师外出培训、学习,未能参加9月2日举行的教育信息化考试,为了更加有力的落实(云人社发[2017]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我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促进全州教育事业发展。经州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次教育信息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7年参加职称晋级的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按照(云人社发[2017]67号)和《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根据迪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迪教发〔2017〕130号)所有申报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教育信息化培训考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对涉及乡镇及以下的中小学教师2017年要晋级职称人员再组织一次教育信息化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按规定申报职称。参加州教育局组织的2016年第一期教育信息化培训已获得学分的教师不需要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名方式

各县市教育局要认真核实本县2017年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且需要参加第二次教育信息化考试教师人数,在2017年10月9日之前统一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上报州教育局电教室,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18:00),各县市各学校接收文件后及时宣传到位,确保2017年参加职称晋级的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知晓并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考试要求

考试统一由州教育局组织,考试地点为迪庆州民族中学北校区,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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