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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对《迪庆州审计局关于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0:27
来源: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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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对《迪庆州审计局关于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根据《迪庆州审计局关于迪庆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迪审行〔2020〕7号)相关内容,我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现将我局整改情况如下

一、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整改方案

1、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09 768.51元

(1)2018年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 000元用于全州义务教育学段教学质量监测试卷运输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将违规使用的全州义务教育学段教学质量监测试卷运输费3000元调整入2020年年初预算(迪财教〔2020〕1号)文件教研经费中支付,原渠道归还违规使用的2019年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000元,已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缴财政。

(2)2017年三区三州教育项目推进经费19 547.5元用于扶贫点差旅费19 547.5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将违规使用的扶贫点差旅费19 547.5元调整入2020年年初预算(迪财教〔2020〕1号)文件公用经费中支付,原渠道归还违规使用的2017年三区三州教育项目推进经费19 547.5元,已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缴财政。

(3)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经费8 985元(用于参加云南省妇联十一届执委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费6 340元、控辍保学专项督查差旅费2 645元)。

整改情况:整改。将违规使用的差旅费和培训费8 985元(其中:参加云南省妇联十一届执委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费6 340元、控辍保学专项督查差旅费2 645元)调整入2020年年初预算(迪财教〔2020〕1号)文件公用经费中支付,原渠道归还违规使用的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经费8 985元,已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缴财政。

(4)2017年体彩公益金青少年体育训练参赛经费37 580元、2018年体彩公益金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州民族体育场一期250 000元、全民健身示范健身项目三级联创全民健身示范乡村60 000元计347 580元用于冰雪乐园项目步道建设。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阶段。计划将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347 580元(其中:2017年体彩公益金青少年体育训练参赛经费37 580元、2018年体彩公益金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州民族体育场一期250 000元、全民健身示范健身项目三级联创全民健身示范乡村60 000元)原渠道归还,并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缴财政。账务调整后出现的冰雪乐园项目步道建设款347 580元缺口资金,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弥补该项目未专款专用造成的资金缺口。

(5)2018年体彩公益金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州民族体育场一期17 039.61元用于五凤山生态体育公园步道建设。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阶段。计划将违规使用的2018年体彩公益金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经费-州民族体育场一期17 039.61元原渠道归还,并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缴财政。账务调整后出现的五凤山生态体育公园步道建设缺口资金17 039.61元,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弥补该项目未专款专用造成的资金缺口。

(6)2019年第十五届省运会迪庆州代表队参赛经费213 616.4元用于2019年迪庆州青少年夏令营活动费支出166 732.4元、用于2019年云南第五届“阳光体育大会”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暨冬夏令营活动支出46 884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将违规使用的2019年迪庆州青少年夏令营活动费支出166 732.4元、2019年云南第五届“阳光体育大会”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暨冬夏令营活动支出46 884元调整入2019年州财政安排的(迪财教〔2019〕111号)文件体卫艺专项资金中支付,违规使用的2019年第十五届省运会迪庆州代表队参赛经费213 616.4元原渠道归还,已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上缴财政。

2、关于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 389 566.15元

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 389 566.15元,其中:2007年及2011年迪昆合作项目355 180元;2012年整改省补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经费20 000元;2013年资金717 919元(民族体育场建设指挥部转入场地建设费437 919元、州财政退回采购款280 000元);基教科禁毒防艾教师培训费16 343.41元;2015年省社会指导员中心汇入工作经费87 447.74元;七彩全民健身器材采购款862 660元;2016年整改青少年活动中心保障能力提升经费215 600元;2017年民文学前教育电子版制作费113 416元;宋庆龄奖学金1 0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基教科禁毒防艾教师培训费 16,343.41元、民文学前教育电子版制作费113,416.00元、宋庆龄奖学金1,000.00元、整改省补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经费20,000.00元、整改青少年活动中心保障能力提升经费215,600.00元、迪昆合作项目经费355,180.00元、2015年省社会指导员中心汇入工作经费87,447.74元、民族体育场建设指挥部转入(场地建设费)437,919.00元;已按意见按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收缴国库。

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应缴未缴结余资金七彩全民健身器材采购款862,660.00元、州财政退回采购款280,000.00元原文体广新局结交账务时列入其他应付款反映,被其他应收款占用,因其他应收款暂时未能收回,暂用资金1,142,660.00元暂时未能上缴。

3、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5 540.10元

州教体局代省收费735 540.10元未上缴省教育厅。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费10 286.5元,普、高考报名费321 160元,高考外语口试费33 875元,高考听力测试费107 015元,自学考试报名费6 534元,高考学业水平测试费71 504.6元,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费107 096元,成人考试报名考务费78 069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于2020年9月10日上缴省招办。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1、“三公经费”不降反增的问题

2019年三公经费共支出9.1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3万元,增长12.63%”。

整改情况:已整改。造成“三公经费”不降反增的问题的原因是2019年5月机构改革,我局与原州文体广新局体育部份合并为州教育体育局,人员从38人增加到73人,职能科室从12个增加到19 个,三公经费呈上升趋势。从2020年开始,我局各职能部门将严格遵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法〔2011〕7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2、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592 351元的问题

州教体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拥有车辆3辆(爱腾云R50099价值29 980元、爱腾云R50099价值81 645元、进口普拉多云R61856价值480 726元)。州教体局会计账登记有车辆2辆价值592 351元(进口普拉多云R61856价值480 726元、爱腾云R50099价值111 625元),爱腾云R50099已做报废处理,实际拥有车辆1辆(进口普拉多云R61856价值480 726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造成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原州体育局在购买爱腾云R50099时,财务将该车辆入帐为2辆,其中1辆价值29 980元,另1辆81 645元,故造成实际拥有1辆,固定资产卡片拥有2辆,账实不符的情况。2019年7月公务用车改革期间此辆车已由迪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废处理,调整帐务通知文件(迪车改办发〔2020〕9号)于2020年5月19日下发,我局已在5月账务中作报废处理,已将此问题整改。

3、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228 597 470.63元的问题

(1)2019年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114 379 909.02元,其中:

①体育局划拨款项113 549 192.46元,其中: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器材采购862 660.00元、州财政退回采购款280 000.00元、民族体育中心工程保证金(一期工程)47 935.86元、昆明英雄升空间膜结构有限公司200 00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曹正平)(一期工程)279 687.00元、保定超达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一期工程)625 177.00元、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2 414 863.73元、省建502分公司香格里拉体育项目部(钱勇)(一期工程)749 905.38元、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公司(一期工程)102 480 348.49元、迪庆州财政局(一期工程)5 000 000.00元、迪庆州规划勘察设计院(一期工程)50 000.00元、迪庆鑫亚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一期工程)4 000.00元、云南华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罗应华)民族体育中心安防监控系统质保金24 065.00元、香市大自然园林花卉公司民族体育中心停车场改造质保金30 550.00元、借州财政局(游泳馆前期费)500 000.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阶段。体育局划拨款项113 549 192.46元,为2019年5月机构改革原州文体广新局划拨入我局。经清理,该“其他应付款”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2006年新建民族体育中心一期项目的部份借款和应付工程款106 875 982.46元,其中:民族体育中心工程保证金(一期工程)47 935.86元(经核实原体育局账务,该资金明细分别为:迪庆建工第六项目部第三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肖德正第四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利息17935.86元。实际欠款应为30000.00元,其中利息17935.86元应上缴财政)、昆明英雄升空间膜结构有限公司200 00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曹正平)(一期工程)279 687.00元、保定超达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一期工程)625 177.00元、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2 414 863.73元、省建502分公司香格里拉体育项目部(钱勇)(一期工程)749 905.38元、迪庆州旅游开发投资公司(一期工程)102 480 348.49元、迪庆州规划勘察设计院(一期工程)50 000.00元、迪庆鑫亚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一期工程)4 000.00元、云南华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罗应华)民族体育中心安防监控系统质保金24 065.00元,以上账务账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牵扯部门较多,经核实,整改部分往来款。香格里拉民族体育中心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期间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累计向州旅投借基建款102,480,348.49元,主要用于支付民族体育中心各项工程项目款项。经对接,2013年州旅投在企业改制时根据州政府与省城投集团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条款规定,于2014年4月18日州财政从州政府股权出让金中拨付清偿民族体育中心基建借款(《关于拨付给州旅投集团公司“独克宗古城管委会”等十个项目垫付资金的通知》,迪国资发[2014]22号),并要求州旅投及时结算下账,州旅投已做结算注销,并已作出书面确认,声明确认欠款为0元。但原体育局未知晓,单方挂往来款业务,未对民族体育中心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基建借款作结算注销处理。我局将用以下佐证资料对该笔借款作结算注销。其注销结算依据为核对账务函及回复函;州国资委迪国资[2014]22号 关于拨付给旅发集团公司“独克宗古城管委会等十个项目垫付资金的通知、垫付资金明细、进账单、借款明细表。

按照出书面确认,云南华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罗应华)民族体育中心安防监控系统质保金声明确认欠款为0元;保定超达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声明确认欠款为0元;将其他应付款云南华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罗应华)民族体育中心安防监控系统质保金24,065.00元、保定超达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一期工程)625,177.00元做销账处理。

二是核实账务后,确定为未使用的专项资金1 142 660.00元,其中: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器材采购862 660.00元、州财政退回采购款280 000.00元。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应缴未缴结余资金七彩全民健身器材采购款862,660.00元、州财政退回采购款280,000.00元原文体广新局结交账务时列入其他应付款反映,被其他应收款占用,因其他应收款暂时未能收回,暂用资金1,142,660.00元暂时未能上缴。

三是为财政借款5 500 000.00元,其中:迪庆州财政局(一期工程)500万元,积极与财政部门对账后,该借款于2011年12月20日由州财政根据迪财建[2001]176号文,从下达2011年涉藏地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中州体育局民族体育中心建设项目(香格里拉县虎跳峡中心完小改扩建项目)500万元中扣减冲销,并已结算清零(还款单据)。但原文体广新局未收到债务清算通知等书面依据,因此该款一直在原文体广新局账面上作为应付款挂账。基于此,我局根据相关佐证资料对该笔借款作结算注销。其依据为州财政迪财建[2001]176号文,2011年涉藏地区专项省级配套资金—州体育局民族体育中心建设项目)—香格里拉县虎跳峡中心完小改扩建项目。

州财政局(游泳馆前期费)借款500 000.00元,已于2020年7月38号凭证归还财政。

四是部分应退质保金30 550.00元,其中:香市大自然园林花卉公司民族体育中心停车场改造质保金30 550.00元已于2020年4月40号凭证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原单。

②上缴省级代收费735 540.10元,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费10 286.50元、高考报名费321 160.00元、高考外语口试费33 875.00元、高考听力测试费107 015.00元、自学考试报名费6 534.00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费71 504.60元、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费107 096.00元、成人考试报名考务费78 069.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上缴省级代收费735 540.01元,已在“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5 540.10元”问题中做出了整改方案。

③青少年活动中心质保金95 176.46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年10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按照合同规定,质保金需在交付使用5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还,2020年11月办理拨款手续。

(2)2019年其他收款年末余额114 217 561.61元,其中:

①职工借款6 800.00元,其中:夏晓梅6 750.00元、赵伟 50.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职工借款6 800元已于审计期间归还,此问题我局将作为长期整改问题。

②体育局划拨款项114 210 761.61元,其中:李文光预支厕所基建款10 000.00元、省体育局购器材款 4 113.53元、(松七龙)预支差旅费1 000.00元、预付工程款原旧房搬迁 30 000.00元、垫付(丰田车汉兰达)车款283 342.00元、水桶押金400.00元、垫付制作迪庆体育画册392 200.00元、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 500 000.00元、迪庆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征集科(一期工程)100 00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曹正平)民族体中(一期工程)43 697.14元、欠拨基建款(民族体育中心)(一期工程)111 778 404.43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7 604.51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阶段。体育局划拨款项114 210 761.61元,为2019年5月机构改革原州文体广新局划拨入我局。经清理,该“其他应收款”分为四部分:

一是老体育局未处理的部分基建项目预付款41 000.0元,其中:李文光预支厕所基建款10 000.00元、(松七龙)预支差旅费1 000.00元(经核实该项真实账务为陈行预支基建款)、预付工程款原旧房搬迁30 000.00元以上几项因账龄时间已有15年以上,经办人也无从查找,还在进一步核实账务阶段。

二是原体育局合并到文体广新局期间,未处理的部份账务747 660.04元,其中:省体育局购器材款4 113.53元为原体育局汇省体育局部分体育器材款未冲账资金4 113.53元,计划按原渠道做费用化处理;财政应返还额度67 604.51元为原体育局合并州文体广新局的未对账财政应返还额度,该资金已上缴财政,体育局未做账务处理,计划按原渠道做资金上缴业务处理;垫付(丰田车汉兰达)车款283 342.00元为购置车辆借款,我局无法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归还购置车辆费用,此问题无法整改;水桶押金400.00元,因无法收回,做坏账处理;垫付制作迪庆体育画册392 200.00元,主要原因是原体育局经办人员将发票遗失,财务人员未将此费用做费用处理,该账务时间较长,该专项资金已未在账上,计划向财政争取资金后,做费用化处理。

三是2006年新建民族体育中心一期项目的预付工程款和拨入民族体育中心一期项目指挥部的建设资金113 322 101.57元,其中: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 500 00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曹正平)民族体中(一期工程)43 697.14元、欠拨基建款(民族体育中心)(一期工程)111 778 404.43元。以上资金账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牵扯部门较多,除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 500 00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曹正平)民族体中(一期工程)43 697.14元帐务我局向对方核对账务追回欠款。欠拨基建款(民族体育中心)(一期工程)111 778 404.43元,将州旅投借基建款102,480,348.49元、财政借款500万元、云南华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罗应华)民族体育中心安防监控系统质保金声明确认欠款为0元的24,065.00元、保定超达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声明确认欠款为0元的625,177.00元做冲销处理欠拨基建款(民族体育中心)(一期工程)108,129,590.49元。

四是迪庆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征集科(一期工程)100 000.00元,我局积极与迪庆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征集科沟通核对账务,经核实该资金为上缴财政变压器处置款,因还未找到原始凭证,账务还未处理。

4、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1)账表不符问题。

①2019年列支培训费4 585 336.6元,决算报表反映4 589 316.6元。列支会议费6 600元,决算报表反映2 620元,培训费与会议费会计账与决算报表均相差3 98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上述发现问题,将在下一步财务核算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的核算,并严格审核原始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②2019年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年初数2 284 470.14元,会计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0元;资产负债表累计盈余44 201 776.84元,会计账累计盈余46 486 246.98元。2019年资产负债表其他应缴税费年末数457 140.4元,会计账其他应缴税费228 570.2元;资产负债表年末累计盈余181 226 624.84元,会计账累计盈余181 455 195.04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上述发现问题,将在下一步财务核算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的核算,并严格审核原始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

2019年12月2号证购入篮球架12架(10 000元/架,计120 000元)、乒乓球桌10套(3 300元/套,计33 000元)、篮球150个(200元/个,计30 000元)、乒乓球100盒(30元/盒,计3 000元)。篮球架12架、乒乓球桌10套、篮球37个已发放至州内部分村委会、村民小组及单位。截止审计之日尚未发放的篮球113个、乒乓球100盒未纳入库存物品科目核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将在下一步财务核算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的核算,并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加强入库工作及库存物品规范管理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将2019年12月2号证购入未发放物品,重新入账纳入库存物品科目进行核算。

(3)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2019年12月91号凭证收回已列支的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水费36 207.24元,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及资金结存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已整改。此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做出了整改,我局将在下一步财务核算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的核算,并严格审核原始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州教体局共收到中国教育基金会润雨计划资助金10 700 000元。2019年资助金支出7 961 354.79元,2019年12月31日止资助金结余2 738 645.21元。

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9 000 000元,经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与江苏欣泽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迪庆藏族自治州教育局部分村级幼儿园玩教具购置项目合同书》。经州教体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审核同意。2019年已支付村级幼儿园玩教具款6 300 000元,尚未支付2 700 000元(质保金450 000元)。已将玩教具发放至各个村级幼儿园,教体局会计资料只附部分单位签收确认情况。

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1 700 000元。列支一村一幼巡回驻点项目培训费和指导教师出差费1 540 000元(州幼儿园440 000元、香格里拉市幼儿园440 000元、德钦县幼儿园275 000元、维西县幼儿园385 000元)、列支一村一幼巡回驻点培训班的食宿费、培训费及培训资料费等102 146元、下乡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州级督导复评工作差旅费19 108元,共计支出1 661 254元,2019年年末结余38 746元。州幼儿园、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幼儿园未按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州教体局。

整改情况:整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与迪庆州教育体育局签订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执行协议书》,中国教育基金会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支持迪庆州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共投入资金1 070万元,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幼儿园设施设备及玩教具采购款900万元。二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支持尝试贫困县一村一幼巡回驻点培训(以下简称“驻点培训”)经费220万元,前期实际到账170万元。已于2020年协调第三方进行跟踪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6、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迪审责报(2018)4号关于王崇民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至2017年5月31日,迪庆州文体广新局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5 262 401.85元。其中应收体育场期工程款113 422 101.57元(工程指挥部111 778 404.43元、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 500 000元、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征集科100 000元、迪庆建工集团第六项目部43 697.14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28 309 998.04元。其中体育场一期工程欠款112 151 917.46元(欠州旅游开发投资公司102 480 348.49元、欠州财政局5 000 000元、欠工程款4 671 568.97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阶段。此项整改方案已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228 597 470.63元的问题”中提出了整改方案。

7、需要关注的问题

(1)州教体局政府采购方式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通过审计抽查发现,询价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例如健身运动建水比赛、全民健身云南主会场迪庆队参赛、2019年中美男子篮球对抗赛、篮球争霸赛、重阳登高健身大会、迪庆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测验活动等项目服务费计726 278元,均向香格里拉市藏鼎公馆体育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陈源);迪庆宏达花园酒店(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陈光书);香格里拉市宏达金牛餐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光美)三家公司进行询价。三家公司报价与预算价相差介于100元至400元不等,以上所有业务确定供应商均为香格里拉市藏鼎公馆体育有限公司。购买运动会服装、第十届云贵川友邻篮球赛等业务均向香格里拉旭东服装店(经营者和旭东)、香格里拉欣奥服装店(经营者范桂仙)、香格里拉市健运动慈池卡店(经营者奚灿明)磋商、询价。香格里拉旭东服装店与香格里拉欣奥服装店两公司地址均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池慈卡街7号,实属一家公司。此问题州教体局应引起高度重视,今后政府采购过程应秉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财务审核力度,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遵循各项规定,依法依规规范采购行为,秉承公开透明、公共竞争、公正原则,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2019年州教体局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700 000元,实施的民族体育训练中心老年人射箭射弩项目(实施内容为射箭射弩场钢结构围栏、射箭射弩实心砖隔墙2面、射箭场室外道路、射箭射弩场地平整、射箭射弩草地绿化),11月11日与中标单位迪庆经济开发区时代花木园林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合同书,于2019年12月17日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同意验收。资金已支付完毕(12月4日支付中标公司200 000元、19日支付500 000元)。截至审计之日,经审计组实地查看,该项目草地绿化内容未建成。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相关科室深刻反省,认真整改,及时要求施工方无条件返工。利用5月高原地区铺种草坪的节令,组织换土、播撒草种、浇水保养等工序,总计绿化2290平方米,其中70米射场绿化1296平方米,50米射场绿化615.8平方米,周边空地绿化面积659.6平方米,绿化现已全部完工,草坪长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已通过二次验收,验收资料已报州审计局备查。

(3)原体育局转入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与固定资产实际取得的时间不一致情况。如2019年6月86号凭证转入原体育局固定资产14 793 096元,转入的固定资产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时间均为2019年6月17日,与固定资产实际取得的时间不相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积极核实固定资产管理库资料后,经请教相关系统开发商,此问题是原体育局录入固定资产时未按照真实取得日期录入系统。现已无法更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在本年内聘请第三方做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将单位合并后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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