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云南省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云语〔2022〕7号要求,经迪庆州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迪庆州语委办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2年9月28日—10月9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87—8224736
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
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6号体育场4号门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