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办通﹝2025﹞30号),经学校和个人申请,州级审核,拟推荐迪庆州藏文中学、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为迪庆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杨静民、岳绍成为迪庆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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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