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研究制定全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对教育规划、年度计划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管理直属学校(单位)。
(四)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或报批工作。
(五)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负责教育基建计划和教学设备配备年度计划的编制;监测全州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负责全州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和教育资金的审计工作。
(六)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州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
(七)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法制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州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工作。
(八)领导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州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负责编制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管理全州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普通高中会考;管理和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资格考核和成人教育专业证书考试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全州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和市属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十二)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全州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指导全州学校的保卫、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
(十五)代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拟订全州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政府“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宏观指导县(市)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拟定全州群众体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州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全州群众性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承担全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电、档案、会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综合调研、预决算、公平竞争审查、资产和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综合管理全州基础教育工作;重点规划、指导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推动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州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指导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综合规划、指导全州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州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评估标准;负责普通高中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组织管理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全州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及提高学历层次的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制订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及教师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统筹管理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联系、协调、服务高等教育工作;拟定全州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发展规划。
负责全州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拟定全州教育体育投资计划和经费筹措、管理意见;负责本级财政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和中央、省教育体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管理和全州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指导全州校产管理、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州教师和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本地基础教育学校(园)教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培养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管理干部,审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负责贯彻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州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州学校安全管理、校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
负责贯彻国家、省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州教育督导工作;对县、乡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行政监督;对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教育体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统筹全州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督促各县(市)、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统筹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现代教育督导评估,对教育体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县(市)教育体育督导工作。
拟定和推行迪庆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发展和推广少数民族体育运动,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
拟定和推行全州竞技体育、业余训练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布局和管理全州业余体育训练网点;承担全州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管理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和参加州级及以上的竞技项目赛事。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系统把握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学科配齐教研员;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中小学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组织推广应用优秀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负责新课程教材教法培训及实施的指导;组织开展各类学科研讨、交流、课赛活动,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指导各县教研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研究、服务、指导、参谋”作用;组织编写地方和校本教材的开发,完成《迪庆教育》的编辑工作;做好义教阶段及高考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及鉴定工作;完成省教科院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指导全州现代信息技术规划和方案建设,组织实施全州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功能室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研究和推广(计算机教育、网络技术教育、远程教育等);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及考核,推动全州教育信息化发展;负责全州学校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技术指导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负责信息技术整合应用研究和优课、电脑作品、技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制定本州高等教育规划;统筹、指导本州专科以上层次高等教育(联办)的管理工作;指导本州高等教育学校的专业设置、教学实验和重点学科建设;指导本州高等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的监控;负责高职学生技能比赛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州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及远程教育校外办学机构的审批、年报年检及教学质量监控;负责本州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针、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指导工作;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州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实施高原农牧民子女生活补助、学前两年免保教费、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怒江州迪庆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户籍学生生活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迪庆贫困大学生学费奖励资助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资助资金的评定、审核、发放与管理使用情况工作,组织开展资助资金绩效评价;规范资助程序和资助档案的建立;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资助资金,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援助,规范资助资金运行,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筹协调并提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本州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州高中会考工作及高校、中专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指导高中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社会考试并指导社会助学工作;负责做好有关考试的考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拟定全州体育训练、比赛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州业余训练网点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负责全州范围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完成全州青少年体育训练任务,提高迪庆体育竞技水平;组建和训练迪庆州代表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组织全州各级各类比赛,推广普及各项体育运动;负责全州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做好教练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和裁判员的等级培训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州等级运动员的审核及申报工作;指导各个青少年俱乐部活动的业务开展;完成州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本州青少年校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指导、检查、考评中小学幼儿园校内课外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对各学校校外活动项目专任教师的培训、管理、考核;负责校外活动场所、器材安全检查;负责科普知识宣传的组织、协调、竞赛和考核;协助基础教育科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承担全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中听障、智障、语言障碍三类残疾人的九年义务教育为主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培训等工作。制定全州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州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指导迪庆州香格里拉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工作;负责指导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州特殊教育教学检查、考核、评估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省培训测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州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的教师和毕业生、机关公务员及有关窗口行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的培训测试和复查工作;聘任和管理州内的国家级测试员和省级测试员;结合迪庆普通话推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研活动;对全州的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教务管理和质量检查,管理测试工作档案。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迪庆高海拔体育训练和产业发展;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争取举办(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开展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促进我州各种体育赛事发展;协助高水平运动队伍进行高海拔竞赛训练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迪庆高海拨运动训练的优势和特点,积极争取国际、国内优秀的专业运动队伍到我州训练,力争建成“迪庆高海拔体育训练基地”;完成州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体育场地管理条例》,指导全州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管理及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管理和运营香格里拉民族体育中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身场所;为各类体育赛事、文体活动和公益性活动提供场馆服务;为省内外及我州专业运动队伍训练和比赛做好场地保障及服务;为我州举办的重大活动或大型文艺演出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为群众紧急避险提供场地,做好服务;做好民族体育中心各场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