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1.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
2.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3.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4.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
5.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
6.有活动所在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7.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3、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6、工商营业执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1.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2.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3.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